
一、 活動緣起:
深層海水是臺灣特有天然資源,經濟部工業局為推廣東部深層海水產業,特將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與週邊觀光休閒產業結合,以路跑活動方式加以推廣,邀請國人認識東部深層海水產業與在地產業,協助MIT廠商品牌行銷推廣,接近消費市場需求。期藉活絡鄰近及觀光休閒產業,促進地方觀光收益。
二、 指導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花蓮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工業技術研究院、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
四、 協辦單位: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花蓮縣壽豐鄉公所、光華工業區服務中心、花蓮縣警察局、台灣深層海水發展協會、台灣深層海水資源利用學會、台灣土地開發有限公司、國立東華大學、花蓮縣觀光協會、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流行音樂學程、花蓮縣民宿協會、花蓮縣中小企業協會、花蓮市體育會、社團法人花蓮縣生命線協會、花蓮縣美術協會。
五、贊助單位:

六、比賽日期:
民國105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6:00 起跑。
七、MIT展售會:
民國105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7:00至民國105年10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7:00。

八、集合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南濱路一段532號 (後山山後故事館)。
九、起跑地點:
起跑華中路及終點為後山.山後故事館。
十、比賽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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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半程馬拉松組(23公里):6:00 am起跑,限時4小時,
華中路出發→花蓮大橋→月眉大橋→(折返點)→花蓮大橋→ 石資中心終點

2.活力組(10公里):6:15 am起跑,限時3小時,
華中路出發→花蓮大橋→193壽豐段→10K折返點→花蓮大橋→石資中心終點

3.健康組(5公里):6:30 am起跑,限時2小時,
華中路出發→花蓮大橋→5K折返點→ 石資中心終點

十一、活動流程:
2016深海總動員超半程路跑活動(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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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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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動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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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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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集合、衣物寄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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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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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製MIT微笑標章產品展售活動開始
開幕式(來賓致詞、路線及規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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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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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暖身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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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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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公里鳴槍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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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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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里鳴槍起跑 |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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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跑組鳴槍起跑 |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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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展售活動及表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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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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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頒獎及表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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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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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公里比賽結束(限時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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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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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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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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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松活動閉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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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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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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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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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售會活動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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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比賽項目:
比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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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半程馬拉松(23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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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組(1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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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組(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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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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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元
(含晶片押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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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含晶片押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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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不含晶片押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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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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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愛運動一般民眾皆可參與
(未滿18歲之選手,需檢附家長同意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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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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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8 09:00~2016/09/1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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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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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賽會採網路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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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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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賽會採宅配報到或現場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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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門限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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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時
|
3小時
|
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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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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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
05:30
|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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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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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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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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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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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配報到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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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能性運動紀念衫、機能性運動襪、晶片、號碼布、賽會說明、別針、特級運動毛巾、束口背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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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能性運動紀念衫、號碼布、賽會說明、別針、特級運動毛巾、束口背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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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完成
大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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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深層水、完賽獎牌、成績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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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深層水、成績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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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比賽分組:
超半程馬拉松及10公里挑戰賽各依性別、年齡分組;健康組不分組。
23公里超半程馬拉松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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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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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60歲以上(民國45年次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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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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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60歲以上(民國45年次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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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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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50~59歲(民國55~46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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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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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50~59歲(民國55~46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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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丙組
|
男40~49歲(民國65~55年次)
|
女丙組
|
女40~49歲(民國65~56年次)
|
男丁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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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30~39歲(民國75~65年次)
|
女丁組
|
女30~39歲(民國75~66年次)
|
男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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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20~29歲(民國85~75年次)
|
女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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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29歲(含)以下(民國76年次以後)
|
男己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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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9歲(含)以下(民國86年次以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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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里挑戰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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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A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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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60歲以上(民國45年次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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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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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60歲以上(民國45年次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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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B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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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50~59歲(民國55~46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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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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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50~59歲(民國55~46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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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C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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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40~49歲(民國65~55年次)
|
女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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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40~49歲(民國65~56年次)
|
男D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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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30~39歲(民國75~65年次)
|
女丁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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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30~39歲(民國75~66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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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E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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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20~29歲(民國85~75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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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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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29歲(含)以下(民國76年次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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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F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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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9歲(含)以下(民國86年次以後)
|
|
|
※請選手考量自己身體狀況及長跑實力選擇報名不同距離組別
十四、比賽路線:
23公里超半程馬拉松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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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路出發→花蓮大橋→月眉大橋→(折返點)→花蓮大橋→ 石資中心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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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里挑戰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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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路出發→花蓮大橋→193壽豐段→10K折返點→花蓮大橋→石資中心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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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里健跑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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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路出發→花蓮大橋→5K折返點→ 石資中心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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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報名方法:
比賽當天不接受現場報名
(一) 本賽事採網路報名。
(二) 報名日期自105年7月8日起至105年9月15日24時止,若報名額滿,則提前截止。
(三) 報名手續完成者(即繳費完成後),不論任何理由不得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衣服尺寸。
(四) 其餘報名細節,請詳閱報名網站。
(五) 未滿18歲之選手之家長同意切結書填寫後,請掃描回傳arthur@srdc.org.tw信箱內或直接至後山.山後故事館繳交。
(六) 退費辦法
-
申請退賽者,請於09/15日上午10:00或額滿截止前申請,退費每位將酌數系統手續費100元,報名費餘額退還。
-
9月15-30日申請退賽,每人酌收手續費用50%,團體退賽手續用最高上限收取2000元,報名費用餘額退還。
-
10月1日以後不再受理選手退費申請。
十六、機能性運動紀念衫尺寸參考表:
紀念衣尺寸表
|
|
XS
|
S
|
M
|
L
|
XL
|
2XL
|
3XL
|
4XL
|
5XL
|
前長
|
18.5
|
18.5
|
19.5
|
20.5
|
21.5
|
22.5
|
23.5
|
23.5
|
23.5
|
後長
|
24.5
|
24.5
|
25.5
|
26.5
|
27.5
|
28.5
|
29.5
|
29.5
|
29.5
|
胸圍
|
33
|
35
|
37
|
39
|
41
|
43
|
45
|
47
|
49
|
下襬圍
|
31
|
33
|
35
|
37
|
39
|
41
|
43
|
45
|
47
|
袖長
|
11.5
|
12
|
12.5
|
13
|
13.5
|
14
|
14.5
|
15
|
15.5
|
袖口
|
6
|
6
|
6.25
|
6.5
|
6.75
|
7
|
7.25
|
7.25
|
7.25
|
單位:吋
|
十七、報到方式:
本賽事一律採用宅配報到。宅配報到寄送比賽物資者,預計於比賽一週前開始寄出,請務必填寫正確之可收件地址,以免包裹無法送達;報名時應同時繳交運送代理費,費用如下。
人數
|
1-3人
|
4-10人
|
11人-30人
|
31人-80人
|
費用
|
100元
|
300元
|
500元
|
800元
|
(一) 寄送之物品僅限台灣境內,不接受郵政信箱。
(二) 設籍在外國在台灣並無實際居住地址者,仍要繳交郵寄費用,選手物資改在10/21(五)於花蓮縣吉安鄉南濱路一段532號後山.山後故事館一樓櫃檯領取比賽物資,領取時間請於上班時間(8:00~17:30)領取完成,逾時不候。金門、馬祖、澎湖、小琉球、綠島、蘭嶼等離島選手,報名時仍要繳交郵寄費用,選手物資改在10/21(五)於花蓮縣吉安鄉南濱路一段532號後山.山後故事館一樓櫃檯領取比賽物資,領取時間請於上班時間(8:00~17:30)領取完成,逾時不候。
(三) 未攜帶號碼布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十八、獎勵方式及辦法:
(一) 獎盃及獎品:凡錄取總成績名次者,不再重複錄取分組名次。
23K總名次男子組
|
23K總名次女子組
|
第一名
|
6000元+獎盃
|
第一名
|
6000元+獎盃
|
第二名
|
5000元+獎盃
|
第二名
|
5000元+獎盃
|
第三名
|
4000元+獎盃
|
第三名
|
4000元+獎盃
|
第四名
|
3000元+獎盃
|
第四名
|
3000元+獎盃
|
第五名
|
2000元+獎盃
|
第五名
|
2000元+獎盃
|
第六名
|
1000元獎金
|
第六名
|
1000元獎金
|
第七名
|
1000元獎金
|
第七名
|
1000元獎金
|
第八名
|
1000元獎金
|
第八名
|
1000元獎金
|
第九名
|
1000元獎金
|
第九名
|
1000元獎金
|
第十名
|
1000元獎金
|
第十名
|
1000元獎金
|
10K總名次男子組
|
10K總名次女子組
|
第一名
|
3000元+獎盃
|
第一名
|
3000元+獎盃
|
第二名
|
2000元+獎盃
|
第二名
|
2000元+獎盃
|
第三名
|
1000元+獎盃
|
第三名
|
1000元+獎盃
|
第四名
|
1000元+獎盃
|
第四名
|
1000元+獎盃
|
第五名
|
1000元+獎盃
|
第五名
|
1000元+獎盃
|
第六名
|
500元獎金
|
第六名
|
500元獎金
|
第七名
|
500元獎金
|
第七名
|
500元獎金
|
第八名
|
500元獎金
|
第八名
|
500元獎金
|
第九名
|
500元獎金
|
第九名
|
500元獎金
|
第十名
|
500元獎金
|
第十名
|
500元獎金
|
(二) 名次人數及獎項:超半程馬拉松及10公里活力組分組。各分組錄人數上限到10名。
各組報名人數
|
錄取人數
|
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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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人(含10人)
|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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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品+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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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人(含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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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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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品+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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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0人(含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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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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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品+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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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00人(含200人)
|
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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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品+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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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完賽獎:5公里健康組、10公里活力組、23公里超半馬組選手於規定時間內完成比賽者,頒發成績證明、完賽獎牌(不含健康組)。
十九、計時系統:
(一) 本賽事10公里活力組、23公里超半程馬拉松組,將派發一枚計時晶片(晶片請務必牢固繫於鞋上,請勿將晶片置於腰袋或肩袋中,以免感應不良)。此晶片押金將於比賽會場選手交還晶片時發還,賽事當天未交回晶片者,押金恕不退還。晶片使用之操作方式請選手於賽前詳閱報名網站晶片使用說明,或是依現場服務人員的協助操作。
(二) 依據國際田徑規則165.24條規定,選手起跑時間為鳴槍時間。本次賽會10公里組及23公里超半程馬拉松組採晶片計時,成績一律採大會時間(鳴槍)計算,大會依選手抵達終點時之時間作為成績統計之依據(選手自通過起點至終點的晶片時間會在完跑證書上註明)。沿途之折返點,選手必須領取信物,無折返點之信物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獎牌及成績證明。
(三) 超半程馬拉松組選手請依序排列出發,切勿爭先恐後,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較佳選手優先出發。
(四) 請依出發時間出發,超過起跑時間20分鐘後出發者,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二十、犯規罰則: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一) 不遵守裁判引導者。
(二)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三) 禁止於比賽行進路線攜帶寵物,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
(四)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忙而獲利者(如搭車、扶持)。
(五) 本次活動使用晶片計時,請依規定將晶片配帶於鞋子上,無任一檢查站時間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六)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資格不符合者。
二十一、申訴:
(一)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以田徑比賽規則有同等異議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30分鐘內向大會裁判長提出,同時繳交保證金NT1,000元由大會競賽組簽收並發給收執聯,所有申訴以仲裁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則沒收保證金。
二十二、注意事項:
(一) 衣物保管事項:
1. 保管時間:105年10月22日上午5:00至中午12:00。
2. 保管地點:後山.山後故事館前廣場;請將衣物交至此處工作人員,比賽結束後,憑號碼布至原處領取衣物。
3.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貴重物品遺失,一概不負責。
(二) 安全事項:
1. 請考量自身體能,可於限制時間內完成者再報名不同距離組別。依安全第一為原則,大會裁判或醫護人員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2. 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注意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選手應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3. 參賽選手無法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折返點者,裁判有權要求跑者中途必須搭乘殿後車輛返回終點。
(三) 晶片使用保管事項:
1. 本賽事23公里超半程馬拉松及10公里活力組使用晶片計時,請詳閱報名網站之晶片使用說明,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無成績者,本會一概不負責。
2. 請小心保管號碼布及晶片,遺失恕不再補發。無號碼布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3. 隨身請攜帶身份證明備查。
4. 賽事當天未能交回晶片者,逾期未繳回晶片者,押金恕不退還。
(四) 比賽前如遇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比賽將延期處理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議;若因任何因素無法參加者,報名費恕不退還。
(五)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賽會網站與本府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二十三、公共意外險:
(一) 注意事項:選手應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有關本身疾患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投保每人新台幣三佰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二) 承保範圍:
1.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2. 特別不保事項:
-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布之。
二十四、醫療救護規劃:
本活動於起點及5k折返處配置各一台救護車及護士或醫生,此外路線每1公里-2公里之間同時設有簡單護理設備,提供參加活動者緊急照護。
一、健康組5K、活力組10K、超半程馬拉松23K
二、醫療站:
1、A 點---救護車1 輛、醫師1 名、護理人員2 名、AED1 台。
2、C 點---救護車1 輛、救護技術員(中級以上)2 名、護理人員1名、AED1 台。
3、D 點---救護技術員(中級以上)1 名、護理人員1 名、AED1台。
4、F 點前---視超半馬人數於E~F 處選擇適當位置:救護車1 輛、
醫師1 名、護理人員1 名、AED1 台。
三、機車巡邏人員(每組:EMT2 名+機車一輛+AED1 台):
第一組---負責A-B 點。第二組---負責B-C 點。
第三組---負責A-C 點。第四組---負責C-D 點。
第五組---負責D-E 點。第六組---負責E-F 點。
四、醫療總指揮:1 名(由總站醫師兼任)行政總指揮1 名、後勤組組長1 名。
五、此份醫療配置規劃為預計規劃,進一步規劃俟實際路線等相關因素確定後,再進行修改調整。

二十五、道路復原計畫:
1. 活動路線之相關告示牌於交通活動結束當日立即回收,以恢復原有道路交通順暢。
2. 活動會場自佈置至活動結束後,立即打包、清潔,以恢復道路之整潔與交通順暢。
3. 路線全線清潔完畢後,由主辦單位陪同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會勘,以確認完成道路復原工作。